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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介绍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汇总

作者:山东久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7 08:19:28

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有哪些?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汇总,今天济南商标注册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问题内容:书面情况下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问题回答: :使用注册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组织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问题内容: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问题回答: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问题内容:违反商标有关规定注册的商标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问题内容: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问题内容:以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的行为有哪些?问题回答: 

一、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三、未经授权,代理人、代表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四、侵犯他人合法的在线权利进行注册的;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行为。

问题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处理商标争议申请?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一句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撤销商标的,被争议人限期交回《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评审程序是什么?问题回答:

一、申请人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的条件有哪些?问题回答: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限于被争议人商标标准注册日期;二、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类似商品;三、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近似的。

问题内容:什么是注册商标争议?问题回答:商标争议实质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预期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问题内容:哪些情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应予以撤销、变更?问题回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一、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二、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三、质押合同无效的;四、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问题内容: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登记的时间和审查期限有什么要求?问题回答: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予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

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如何识别恶意抢注?如果我们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我们该怎么办?别慌,今天会和你好好聊聊“恶意抢注”。

一、商标恶意注册案件:

1、同仁堂商标被抢先注册。1989年,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现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发现其商标同仁堂在日本被注册。北京同仁堂制药公司以同仁堂为公众熟知的驰名商标为由,要求日本特许经营处撤销注册不当商标,日方要求同仁堂提交同仁堂为中国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为保护我国商标在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商标局经过广泛的社会调查,正式认定同仁堂为我国驰名商标。最终,日本撤销了该商标。

2、“联想”“Legend”商标被抢注。2001年,联想开始加快全球化步伐,但发现联想的英文名称“Legend”已被100多家外国公司注册,行业遍布娱乐、汽车等各个领域。2003年,联想无奈之下,花费巨资将“Legend”改为“lenovo”才得以成功注册商标。

3、苹果的“iPad”商标被抢注2000年,唯冠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次年,唯冠在中国的子公司——深圳唯冠在国内注册了“IPAD”商标。2010年1月,苹果发布iPad后,以深圳唯冠“连续3年未使用IPAD商标”为由,要求商标局撤销1090557号商标。该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苹果诉求,苹果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审中双方言辞犀利对抗激烈,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2012年6月,广东省高院通报,苹果愿意支付6000万美元购买IPAD商标。

二、什么是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将他人在该领域或者相关领域内使用的商标、域名或者商品名称的权利进行注册的行为。“恶意抢注”主要发生在以“先申请”为授权原则的权利领域,并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或精神利益,因此主要发生在商标、域名和商号等领域。

三、如何识别抢注商标的恶意行为?恶意判断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1)恶意抢注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因素。

(2)商标申请人采取不当手段注册商标,这就属于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者非法的方式,虚假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有关事项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的行为。

(3)商标注册的成败,是客观要求还是事实要求。只有商标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的行为。在异议程序中,被异议人发现其商标已被他人申请的,可以提出异议,导致其商标注册不成功。当然,就没有“恶意抢占”一说了。

四、那商标被抢注要怎么办?

(1)商标注册不成功如果商标处在初审公告期3个月之内,可直接请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申请。如果还没有被公告,一定要时刻关注该商标的状态,以便在其被公告时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同时你可以开始准备证据材料。

(2)商标已被成功抢注如果抢注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3年且未被使用,可向商标局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申请。如果时间不超过5年,根据《商标法》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直接起诉恶意抢注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先权利人可以直接起诉保护商标权。只要我们明白了什么是商标抢注及应对措施,就不怕被别人抢注商标了。

请求外观规划专利所需资料: 

1、外观规划专利请求书、图像或许相片。

2、需求维护颜色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像或许相片一式两份。 

3、提交图像的,应当均应为图像;提交相片的,应当均应为相片,不得将图像或相片混用。 

4、如对图像或相片需求阐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规划扼要阐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颁发专利权的外观规划,应当不属于现有规划;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许自己就相同的外观规划在请求日曾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请求,并记载在请求日今后布告的专利文件中。颁发专利权的外观规划与现有规划或许现有规划特征的组合比较,应当具有显着区别。颁发专利权的外观规划不得与他人在请求日曾经已经获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规划,是指请求日曾经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规划。

第二十七条请求外观规划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规划的图像或许相片以及对该外观规划的扼要阐明等文件。请求人提交的有关图像或许相片应当清楚地显现需求专利维护的产品的外观规划。

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2014年新实施的商标法中,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之内,那么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有哪些?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有哪些?不能够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就是像国歌、军歌、已注册专利的声音、已申请版权的音乐不能够作为声音商标,也不可以进行申请。

其次是不能损害人家的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人家在先使用的具有显著特征的乐曲,像央视天气预报的前奏,你不能截一段来申请”;还有就是声音要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或声音才能注册为商标。没有显著代表性的声音,一般不能注册成商标。可以申请声音商标注册的对象包含企业宣传片及电影、电视、广播广告中的配乐、企业自有歌曲的主要旋律等。在选取声音作为商标的时候,大家需要注意,一些刺耳的声音,例如说轰鸣声、比较尖锐的声音、喇叭声等等不建议大家选择,虽然没有法律规定这些不可以注册,但是在申请声音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商标驳回的情况,所以一般不建议大家选择这些声音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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