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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个人和公司的区别

作者:山东久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7 08:53:56

济南商标注册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很多人都想拥有,所以个人是否可以注册商标?个人是否可以拥有商标专用权?从与注册商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中可以知道,个人可以注册商标,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总会遇到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商标注册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一不小心遗漏某些事项或者提交的材料正确,那么就又要重新开始。那么个人商标注册与公司的区别在哪里呢?

1、提供的材料不同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的公章。2)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标归属权不同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所有权归属公司。企业法人、股东等个人不享有该商标所有权,而且当公司清盘倒闭或注销时商标也会自然失去法律效力。2)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所有权归属个人,可以支配该商标的一切使用。

3、稳定性不同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稳定性相比会不稳定些。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包括了公司名称、地址,那么商标的信息也必须跟公司信息一致,当公司的名称或地址有一个变动都得对商标进行变更。2)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就是个人,地址可以是身份证上的地址也可以是通讯地址。个人身份证信息一般是不会变动的,那商标一般也就不需要做变更,稳定性相比更稳定。

以上三方面是关于个人商标注册与公司的区别点介绍,申请商标到底是以公司名义来申请还是以个人名义来申请,这完全取决于商标申请人,最为重要的就是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从长远的角度来权衡商标注册模式。

熟知百度搜素引擎的伙伴们都应该晓得,自从360搜素从百度引擎分了一部分流量之后,百度就感觉到自己老大的位置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稳固,于是更加注重用户体验了,所以对网站的质量和排名方面会显得更加重视。这点可以从商标注册网站最近排名的稳定性就可以看出。那么如何看出呢?

首先我们的网站一直都是比较稳定的,自从上次被排名降落之后,虽然回来了,但是一直不是很稳固,总是稍有波动,从我们维护的情况来看,一直都是采用白猫手法,并没有用过任何的黑猫,怎么会这样呢,看到很多SEO相关论坛的文章和技术,还有在群里各位大侠反应的情况来看,是因为百度最近一直都在测试和改变算法,为了让自己搜素质量更加提高,所以有些时候我们看到一天的排名可以变化好几次。

总结的来说,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动不动就在网站上找原因,也要看是不是百度算法的问题,或者是人家在测试,你就在调整自己网站,最后的结果就是伤了自己而已。呵呵,商标注册小编,相信只要努力维护,用心去写好每一篇对用户有好处的文章,就足够了,百度有一天会看到我们的用户和努力的。伙伴们,加油吧。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根据自己的意志,依法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过程。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两种:一为契约转让;二为继承转让。契约转让也称合同转让,就是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签订合同而进行的转让。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继承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死亡或者其他原因,将商标专用权移转给其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转让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依法办理申请商标转让注册手续。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寄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由受让人办理具体手续。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以公告。

关于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相关问题

问:“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答: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企业:填写企业名称,注意须与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问:“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答: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规范正确地填写国籍或地区。

问:“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答: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个人:身份证地址或通讯地址均可。

问:“代理机构名称”填什么?该如何填写?

答:代理机构名称应当与所加盖的代理机构章戳保持一致。

问:“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答:“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问:“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答: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问: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答:《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问:“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答: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问: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什么是尼斯分类?什么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我要申报“***”商品,该申报在哪类?(即如何确定申报类别)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关于服务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我要申报的商品项目区分表上没有,怎么办?(即如何确定商品名称)

答: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问:对商标图样的要求是什么?申请三维标志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答:商标图样应当清晰、完整且对比度分明。以颜色组合或指定颜色图样申请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1份黑白墨稿;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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