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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中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作者:山东久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27 08:10:41

企业对商标的保护必须要走在前面,越早注册商标越能保障权益。就济南商标注册提出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企业在为品牌起名称、设计logo时,要注意原创性、独特性。在申请注册前,需要进行商标查询,可以通过查询系统等方式,或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和办理。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实际上,现在注册公司是认缴制,不需要实缴资金,但是股东会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资金实缴截止日期。那么认缴和实缴的区分在哪里?

1、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2、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既然不用实缴,那是不是可以随便填报认缴金额呢?当然是不可以的。公司注册资金的数额填报需量力而行。

因为根据相关法规,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注册资金其实是公司所能承担的债务的上限。而且认缴并不等于不缴。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但是到了预定时间还是得实缴。注册公司时要约定出资金额、出资期限,到了期限依然实缴,当然,在这个期限之前主动注销公司的话,不必实缴。

专利意味着这是你拥有着这项知识产权,它人未经授权的使用和模仿都是不合法的,专利无效宣告是一个专利权竞争的过程。不论你是专利权人,还是请求人,都要对专利无效宣告这一程序有一定的了解,这是市场竞争当中的一大手段和必要知识储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1、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的审查在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技术方案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审查的有关内容,包括新颖性的概念、新颖性的审查原则、审查基准、优先权的审查以及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等内容适用《指南》的其他相关规定。

2、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审查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3、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审查在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技术方案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审查的有关内容,包括创造性的概念、创造性的审查原则、审查基准以及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等内容。

但是,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以上三方面是关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需要遵循的规定。

作为全国植物蛋白饮料行业的知名品牌的“养元六个核桃”遭遇到不少山寨产品的侵犯,对其品牌造成极大伤害。那些以“六个核桃、六棵核桃、六禾核桃、六仁核桃……”等名字相仿、包装相似的核桃乳产品,让许多消费者一不注意就认错。“养元六个核桃”积极与这些“傍名牌”、侵犯知识产权的任何行为作斗争。

“养元六个核桃”进行了品牌升级,更换了新标志。已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建立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包装设计将核心图形符号化,形成字母“6”。用年轻人喜欢的(表情符号延伸出与品牌符号一致的套盖,带给了品牌年轻有趣的内涵,同时也解决了罐体较长时间外置时容易弄脏的困扰。

高仿产品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涉嫌违反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我国在《商标法》中规定,没有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是侵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能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普遍提高,靠“山寨”“低成本”产品提升销量获取利润的做法终究是行不通的。假冒产品侵权的企业应该拿起知识产权之盾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更要树立“市场未动,知识产权先行”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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