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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山东久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7 08:04:07

商标续展三步走,商标再次轻松拿到手,赶紧来随小编一起看一下是哪三步吧!

1、首先,商标申请人在确定要申请商标续展后,就要提前到济南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续展申请书,并按照规范要求来正确填写《商标续展申请书》;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其次,准备好首次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图样,复印件与原件都要准备好,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五份上交;(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最后,按照商标注册类别要求,正确填写《商标续展申请书》,因为考虑到商品的分类,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定义,所以原注册时的商品分类,不一定适用于现在,所以一定要辨识清楚后,再开始填写,以免商品分类填写错误,续展申请被驳回。商标续展三步走,以上三步全部做完之后就可以让你的商标满血复活了哟!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市场的火热,商标、版权、专利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而我们生活中就常有商标交易的例子,这有利于盘活商标的价值。今天,就和大家来说说商标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降低风险,以免发生不被核准或转让纠纷的情况。商标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一:未拿到商标证的商标是否可以转让?已提交申请并拿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转让之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问题二:为什么说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要一并办理转让?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济南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不应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否则,商标交易的申请不会被商标局核准。

问题三:转让双方的相关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1、转让双方提供有效的资料。如果双方都是公司,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示公司是正常经营的。如果是转让双方或单方是个人的话,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2、商标的地址及企业名称未同步变更将导致商标转让驳回。营业执照的信息需要与商标证的信息相一致,因此转让方的营业执照或地址有所变更的,应同时把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或企业名称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办理会导致商标转让申请被驳回。另外,转受让双方方盖章或签名需要与申请商标时的盖章或签名相符。

综上所述,大家明白了商标交易需要注意的事项吗?商标交易虽然比商标注册节省时间成本,但还是要是要注意商标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有哪些?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汇总,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问题内容:书面情况下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问题回答::使用注册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组织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问题内容: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问题内容:违反商标有关规定注册的商标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济南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问题内容: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问题内容:以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的行为有哪些?问题回答:

一、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三、未经授权,代理人、代表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四、侵犯他人合法的在线权利进行注册的;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行为。

问题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处理商标争议申请?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一句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撤销商标的,被争议人限期交回《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评审程序是什么?问题回答:

一、申请人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的条件有哪些?问题回答: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限于被争议人商标标准注册日期;二、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类似商品;三、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近似的。

问题内容:什么是注册商标争议?问题回答:商标争议实质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预期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问题内容:哪些情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应予以撤销、变更?问题回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一、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二、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三、质押合同无效的;四、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问题内容: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登记的时间和审查期限有什么要求?问题回答: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予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

一、我国采用自愿注册的原则,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权的产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申请注册获得的商标专用权,另一种是未注册商标,也应当通过合法使用享有一定的权利。

二、济南商标注册条件:

(一)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是直接标明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型号;二是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三是没有显著特征。商标的使用包括商标在商品、商品包装、广告、展览等生产活动中的使用。

使用商标应注意以下几点:企业对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但是,商标专用权以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使用注册商标,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式样。核准的商标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一致。需要在其他不同种类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应当另行申请登记。实际使用的货物或者服务超出批准的货物或者服务范围的,还应当另行申请登记。商标注册保护建议:商标注册:企业在中长期发展规划中除现有商品外,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考虑申请该类商标注册,以备将来使用。商标跨类别保护:为了更全面地保护其商标权益,应将注册保护纳入与企业主要产品相似的类别或同行业的不同类别。

(一)与商品功能和用途有关的商标注册保护:类似的相关产品有5种,具有减肥功能的有30种。

(二)与服装、鞋帽皮具、眼镜、手表、化妆品等消费群体有关的商标注册保护。

(三)与商品使用方式和使用习惯有关的商标注册保护:即商品与其常用包装物之间的联系。例如,饮料与玻璃瓶或塑料瓶的关系,香水与香水瓶的关系,茶与茶罐的关系。

(四)与原材料、成品有关的商标注册保护:如可能与医药中间体、药品有关,可能与水晶(玻璃制品)、水晶饰品有关。

(五)同一事物不同形式的商标注册保护:如29种加工肉类涉及31种活性物质。

(六)与商品和服务有关的商标注册保护:如眼镜生产线与眼镜、面粉加工与食用粉、服装生产与服装也有相关关系,可能引起消费者联想。

国内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这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联系方式不同,提交的文件略有不同。联系方式方面,直接在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直接与商标局联系;委托商标代理的,通过商标代理与商标局联系,但在办理过程中不能直接与商标局联系。提交的文件中,直接在商标局办理的,除提交其他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提交其他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的授权委托书。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境内申请人,应当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但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除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拟制的文件和程序。使用此列时请注意以下几点: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商标注册的每一类别中注册的每一商标图案都是一个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应当视为一次申请,分别提交一套申请文件,并分别缴纳费用。未规定提交文件份数,在“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栏中无特别说明的,视为一对一取得商标注册的方式直接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的,由商标局向代理机构颁发《商标注册证》,当事人向代理机构领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主要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和公告期;收信人身份证复印件(比对后退回原件);申请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商标已经转让的,由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证书》批准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提供商标注册号和公告期;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比对后退还);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商标转让的,商标局应当提交商标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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