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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不同之处

作者:山东久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3 08:35:36

版权登记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创作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和录像作品等。版权又叫做著作权,根据创作者自愿原则,可以对自己创作的作品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可以,商标并不是一定要注册登记,但只有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商标法》更多的保护。对于未注册的商标,实践中,发生的侵权事件是比较多的。如果未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标称为“注册商标”,或者使用注册标记,既损害了商标管理的秩序,同时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属于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区别

1、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用规定。

2、未注册商标人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5、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者地址。

6、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

禁止规定

按照《商标法》,使用末注册商标主要应遵循如下规定:

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使用人在未经商标主管机关予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加(注)或(R)注册标记的行为。冒充注册商标行为,除了表现为在未注册也未申请注册的商标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外,还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虽已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在未核准之前就加注了“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济南商标注册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标明注册标记的;注册商标因未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手续而被注销后,或注册商标因违法使用而被撤销后。仍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的。

商品不得欺骗消费者

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是我国《商标法》一个特点,表明我们在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同时,把维护消费者利益放在重要地位。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要求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样也要求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对违反商品质量规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对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和商标注册人的处罚适用同一条款,一视同仁。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在执行这项法律规定时,其工作的范围主要在商品流通领域中进行,而生产环节中发生的商品质量问题,按照执法分工,主要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来负责查处。对于流通领域中出现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取得国家有关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证明后,再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来处理。

商标法

不得违反禁用《商标法条款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范围: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专用权

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得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这是未注册商标使用的基本前提。对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是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故意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未注册商标,这是故意侵权行为;但还有不少确属由于客观上两个商标无意冲突,构成相同或近似,这属于过失侵权行为。在未注册商标管理工作中,对于前一种故意侵权行为,必须从重处罚;对于后一种过失侵权行为,则应酌情从轻处理,以达到制止使用目的即可。这样做,既达到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的目的,又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考虑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品牌”与“商标”到底什么关系?能不能划等号?现辨析如下:

一、概念

商标: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用于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按是否注册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商标”一词比较正规、书面化、学术化,长期做为法律概念在立法中得到运用。注册商标是指需要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商标的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局申请济南商标注册,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后予以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可以比未注册商标获得更全面的保护。

品牌:“品牌”这一中文概念的出现是比较晚的事情,但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是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模糊不清,学术界也难以给出满意答案。品牌作为一个消费概念,包含了消费者的情感价值体验评价等主观成分。品牌使用的泛化,导致品牌建设工作出现很多误区。长期存在的脱离商标谈品牌、脱离商标设计品牌、脱离商标运作品牌、脱离商标评估品牌价值的现象,都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区别

商标是法律概念,是客观存在的,常见于商品包装上,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注册商标常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注册标记“注”或“R”品牌是市场概念,来源于消费者使用后的口碑。

三、联系

从本质上讲,商标的认牌购物功能,与品牌的经济目的和功能作用完全一致。商标法律制度的目的和宗旨,即通过商标专用权保护促进品牌发展,商标法实质上就是一部关于品牌保护和促进的根本法律制度。将商标与品牌联用,凸显了商标在品牌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作用。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法律制度效用,促进商标功能实现,正是对品牌发挥引领作用的促进。

四、几点注意

1.预做品牌先注册商标。商标只有注册后方享有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大力培育,品牌形成后可能遭他人抢注,或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前期的投入只是为他人做嫁衣。

2.有多件商标的企业要集中发展1、2件商标。企业力量有限,集中发展可凝聚力量,形成拳头产品,有助于品牌的形成。

3.品牌形成后要注意维护品牌形象。由盛转衰的品牌屡见不鲜,大部分都是产品或服务质量出现了问题,因此要注重产品品质,要诚信经营。

4.注重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形成品牌后,市场上可能出现侵权假冒商品,这些商品不仅占据市场,还可能因其质量问题损害品牌形象,因此要积极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开展打假工作。

商标是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专用标记。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称为注册商标。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法》采取商标自愿申请的原则(烟草、药品除外),加之企业商标意识薄弱,因此仍有大量未注册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被广泛使用。商标是企业参与商战的利器,但是未注册商标犹如利器未开刃,因为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注册商标,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而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权利无保障状态,对于企业来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意味着手持钝器身处雷区,存在诸多隐患。

首先,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要承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利的风险。注册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在相同或近似类别上使用他人注册在先的同一商标即构成侵权。据国家商标局最新统计,我国目前已有注册商标276万件,且还在以每年10%到15%的申请速度增长。商标资源是相对有限的,随着商标申请量急剧增长,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侵权概率会越来越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商标监管权,对于商标侵权的处罚一般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如侵权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关商标权利人提起诉讼,还要追究赔偿责任。可见,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会将企业推向侵权的被告席。

其次,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意味着他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一旦商标出名了,产品好卖了,就会不断有人假冒、仿造,正常的市场秩序也随之被打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因为没有商标专用权而无法维权,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商标信誉被分享,市场被瓜分,假冒、仿造者会把企业缠得焦头烂额甚至淹没,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再次,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刻都有可能被他人抢注,对企业的危害也最大。根据我国《商标法》,只有通过申请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而申请济南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不管企业使用一个未注册商标多久,一旦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可能会属于他人。

商标抢注对于企业来讲防不胜防,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企业商标被抢注后,更换商标名称意味着之前为塑造商标所付出的努力付之一炬。如果在市场欺生的压力下不更换商标,那就必须付出巨额的购标费,当年西门子在德国抢注海信的商标就曾开出几千万欧元的天价,令世人震惊。

商标一旦被竞争对手抢注,企业便会丧失主动权,授人以柄,甚至被迫退出市场。据此可知未注册商标的大量使用是导致商标侵权案件量极大的主要原因,这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此,腾达知识产权建议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发展速度快慢,最好及时注册商标或使用注册商标,这样才不至于因使用未注册商标而牵绊企业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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