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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如何继续使用?

作者:山东久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7 08:11:37

商标转让是济南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对方的行为,也是我们获得商标的最快方式。但是,商标转让并不是无风险的,五个核心问题,我们必须知道。提出申请并收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被驳回。转让后,风险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如果你想购买想要的商标,你应该首先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检查商标的法律地位,以查明商标是否存在、被吊销或被取消。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40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6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对于商标在续展期或展期内的转让,双方应记住在合同中提出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如果商标已过展期,转让将不予批准。受让人转让商标前,应当知道转让人是否已将商标许可给其他公司。根据《关于审理民事商标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商标转让后,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该商标,这将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以前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的转让,双方就此达成协议,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转让前,受让人应当注意所转让的商标是否已被质押或者冻结。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和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间和质押期间,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为了骗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反复转让商标,欺骗急于取得商标证的受让人。

因此,受让人需要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调查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的姓名是否与申请人的姓名一致。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否则,商标转让申请将得不到商标局的批准。如果双方都是公司,则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明公司经营正常。如转让双方或一方为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销或者个人死亡,自注销或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不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转让人的营业执照、地址发生变更,尚未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后,将要求及时补办。未按时补足或者未按规定补足的,不予批准或者视为放弃转让。营业执照的内容应当与商标证书的内容一致。

因此,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地址变更的,应当同时变更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或者企业名称。否则,商标转让申请将被驳回。另外,双方的印章或者签名应当与商标申请书一致。在目前的商标转让实践中,商标局并没有强制提交转让公证书。审查员认为转让人的签名、公章与申请不符或者在审查转让过程中有疑问的,应当发出更正通知书,要求提交公证书。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到公证处对商标转让书进行公证,特别是因商标销售而进行的转让公证。公证可以证明转让人的意图是真实的,主体资格是合格的,有利于保护商标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双方的信任。通过公证,可以促进商标转让当事人的诚信,防止欺诈,防止虚假转让的发生,尽可能避免损失,从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学习以上5点,再也不怕商标转让遭遇“坑”。

国家知识产权局济南商标注册大厅于2月3日起正常开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商标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申请、续展申请、转让申请等24项商标申请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同时已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方式办理文件提交、费用缴纳等业务。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申请的,选择“网上申请用户登录”。已注册网申用户的,可直接登录办理业务;未注册的,先注册后再提交申请。

(二)网上缴费。已注册网申用户的,选择“网上申请用户登录”,办理缴费业务。仅办理网上缴费业务,选择“简易用户登录”,先注册简易用户后再缴费。

二、可邮寄递交的纸质文件尽可能采取邮寄方式。商标异议、评审等业务可采用邮寄方式办理。邮寄时,一案使用一个信封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业务类型,如异议、评审业务等。收件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政编码:100055。

三、就近办理商标申请时请关注地方窗口服务通知。建议尽可能减少到各地窗口办理业务,确需前往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办理业务的当事人,请按照当地相关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工作通知办理。

许多企业在使用商标时,会无意中陷入一些误区,导致商标专用权的撤销。今天,我司和大家谈谈济南商标注册后为什么还会被撤销?

商标权撤销的五大陷阱:陷阱1: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法》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随着商标意识的提高,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数量保持了较高的增长趋势,注册商标资源日益稀缺。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商标。

陷阱2:恶意抢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规定重新申请注册商标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原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抢注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限制,可以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陷阱3:不规范使用,随意更改字体样式《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和图案是中小企业最常犯的常识性错误。许多企业主观上认为商标是我的,如何使用。从商标法的角度来看,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不规范使用的商标,轻则由行政执法部门处罚,重则造成商标专用权丧失。上述行为构成侵权的,不仅应当承担行政责任,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随意改变字体样式对品牌建设和传播也非常有害。换句话说,随意使用商标的企业可能根本没有品牌的概念。

陷阱4:商标过期而不续展《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依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商标注册申请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十年。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其注册商标。

陷阱5: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的重要作用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申请必须有明确的概念。如果经常使用注册商标来描述指定的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一个通用名称,则该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将大大降低,从而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因中国文字丰富多彩,书写风格千姿百态,行、草、隶、楷书等变化繁多,同一个字,简笔,繁笔字外观相差甚远。因此,注册什么字体就应当使用什么样的字体,这是商标管理中一贯坚持的原则。但在商标管理中,对于变化不大的改动(如:注册的是手写体,而在使用时为印刷体;注册的是楷体,在使用时是黑体)。一般可以维护商标专用权;但是济南商标注册人还是将使用的字体形式重新注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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